民政部:依法追缴企业认捐不到位资金_财经频道
2008-05-31 19:31:05.0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企业承诺捐赠的应该如实、及时划拨到受赠机构。企业认捐后如果暂时需要延迟一两天的,可以跟接收机构签协议;如果不交付,接收机构有追缴的权利,同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社会。(王光平) 民政部将依法追缴企业认捐不到位资金并告知社会 更多内容请关注财经频道 %26gt;%26g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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